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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在“11·3”火灾事故当中由于受重伤至今才只能勉强走几步的衡阳晚报记者杨帅,已经委托其父亲聘请了律师彭家政,向衡阳市珠晖区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起诉。而彭家政律师告诉记者:“杨帅只是100多户向永兴集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的一户,这100多户包括20名死亡的消防官兵和衡州大厦的几十户住户。”
据彭家政介绍,仅杨帅已经向永兴集团提出了200万元的民事赔偿。“至于其他100多户人要求的民事赔偿是怎样的,我不太清楚。”彭家政说,“不过,我估计这笔民事赔偿应该是巨额的。”
新闻回放 衡阳“11·3”火灾
2003年11月3日凌晨5时许,衡州大厦保安值班员肖伟、唐成甫发现大厦一楼仓库起火,保安员打开室内消火栓却发现没有水枪水带。衡阳市珠晖区消防中队接警后出动3台消防车赶到现场扑救,随后,特勤中队、雁峰区消防中队、石鼓区消防中队等180多名消防队员赴现场扑救。上午8时30分左右,大楼突然坍塌,共有16名消防官兵和4名现场采访的记者受伤,20名消防官兵壮烈牺牲。 此新闻共有2页 第 1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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